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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篇(针灸治疗总论-第三章针灸处方-第一节针灸准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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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第三章针灸处方

    斜灸处方的依据,是通过辨靛,按照患者的体质、病情,以及时今等特点,并根据经络输穴的功能和刺灸的作用而确定的。

    针灸处方的主要内容,包括刺灸准则、针灸补泻的应用和输穴配伍等方面。分述如下。

    第一节针灸准则

    疾病的发生、发展,从疾病的性质方面来说,有虚实寒热之分;从病邪侵犯的部位而论,有表里深浅的不同,因此,用斜灸治病,就必须有一个施治准则,作为临床掌握运用的依据。

    刺治的准则,是以“盛则泻之,虚则补之,热则疾之,寒则留之,菀陈则除之”的经旨为依据的。“盛则泻之”,是指邪气盛的时候,如痰火内闭昏迷,壮热有汗不解,或病邪侵犯脏腑经络,发生剧痛等证,宜用泻法。“虚则补之”是指身体素弱的患者,或为久病不愈的证候,如久泻久痢、瘫痪痿废等证,多应采用补法,使脏腑经络的功能逐步好转。“热剔疾之”是指邪热在表的疾患,如外感风寒腠理闭塞,卫气不得宣行,以致发热不解,宜用浅刺疾出方法,疏泄热邪。“寒则留之”是指阳虚寒盛,或风寒袭于经络等疾患,如胃肠虚寒,消化不良,及风寒湿痹冷痛等,斜下得气比较困难,必须留针,以激发经气,待阳气来复,则寒邪自散。“苑陈则除之”是指络脉瘀阻,或邪入血分的一些疾患,如外伤性腰痛、丹春以及感受秽浊和邪热入营的闭厥等证,宜于络脉、患部及十二井穴等处针刺出血,有去瘀、定痛、解毒、泄热之功。

    灸治的准则是以“寒者温之”、“虚则补之”、“陷下则灸之”的经旨为依据的。“寒者温之”,是指形寒肢冷,腹痛便溏,寒湿痹着等偏于寒盛之证,运用灸法,能温通经络,激发阳气,祛散寒邪。“虚则补之”,是指少气懒言,神疲肢倦,唇爪无华等血气虚弱之证,使用灸法,有稠和营卫,振奋脏腑的气化功能,起到扶正补虚的作用;但阴虚阳旺患者,不宜于灸,恐助阳伤阴,不能以其为虚证而一概对待,这是须加注意的。“陷下则灸之”,是指脏腑之气虚弱,不能固摄,引起脱肛、阴挺等病,使用灸法,可以升举下陷之气。灸法特别是在阳气暴脱的患者,如汗出不止,肢冷脉微,必须大艾重灸,扶阳固脱。, 百拇医药